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征集已上市中成药高水平科技成果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、解放军中医药学会,各分支机构、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: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和学术进展梳理工作,我会现征集已上市中成药开展高水平科技成果。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、解放军中医药学会,各分支机构、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和学术进展梳理工作,我会现征集已上市中成药开展高水平科技成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 

一、征集对象

已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中成药。

 

二、征集范围

(一)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。

(二)入选《WHO基本药物目录》。

(三)获得国际公认的权威指南推荐,包括不限于美国、欧盟等权威公认的学术组织。

(四)获得国内公认的权威指南推荐,包括不限于中华医学会、中国医师协会公开发布的指南。

(五)获得美国FDA、欧盟等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生产批件。

(六)获得美国FDA、欧盟等国际药品监管机构批准开展临床研究。

(七)相关临床研究成果发表在JCR—Q1区。

(八)其他对改变临床决策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或学术进展。

 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成果应坚持四个面向,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,体现了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方面的优势和作用。

(二)成果应以说明白、讲清楚中医药临床疗效为目的,面向临床常见疾病或未被满足的需求,改变现有认知或临床决策,或填补了相关领域治疗空白。

(三)成果应具有明确的证明材料,如获奖证明、目录文件、指南全文等。

 

四、其他要求

(一)符合条件的相关成果请按照要求填写附件并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,统一发送至cacmfzyj@163.com邮箱。

(二)本次征集时间截止至2023831日。

(三)填报单位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 

五、联系方式

发展研究办公室 郭继华  010-64274797

附件:已上市中成药高水平科技成果信息采集表

 

中华中医药学会

2023725